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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
1.設置個人頂薪上限
年資0~6年 薪資帽25%
7~9年 薪資帽30%
10年以上 薪資帽35%
設置原因
由於大鳥鳥權無限制續約,造成以下狀況
・Michael Jordan
97年3000萬(cap123%)、98年3300萬(cap123%)的續約
・Kevin Garnett
97年簽下6年1.26億的續約
99年開跑起薪1400萬是cap46%
2.設立豪華稅制度
薪資帽是聯盟總收入的48%
豪華稅是聯盟總收入的55%,每超過1元罰1元
隊伍數不同會影響薪資帽跟豪華稅的比例
2004年從28隊擴軍到30隊之後
豪華稅比例約為薪資帽的121%
未來如果擴軍到32隊 豪華稅比例理應會比121%更低
3.首輪新秀制式合約
4.設立RFA制度
2005年
1.球員分潤制度
聯盟總收入57%
2.設立球隊薪資下限
為薪資帽的75%
檢查時間點是常規賽季結束時
3.僅限一次的特赦條款
可揮棄一名球員不計入團隊薪資
2011年
1.球員分潤比例修正
降為聯盟總收入49~51%,因為虧錢虧了好幾年
2.豪華稅修正
從每超過1元罰1元變成累進稅率
每超過500萬多罰0.5元
累犯懲罰再多1元
3.球隊薪資下限修正
變為薪資帽的90%
4.特赦條款重置
5.中產特例分成空間中產 全額中產 付稅中產
6.羅斯條款
符合條件(前三隊、MVP、DPOY)的新秀在合約到期後可以用下一階級的年資7~9年的30%作為頂薪續約
2017年
1.羅斯條款的適用對象擴大到聯盟所有球員
簡稱DVPE的指定老將條款
2.中產、雙年、底薪特例的金額改成隨薪資帽比例變動
3.沒有特赦條款了
2023年
1.設立硬上限 Apron
・第一層
約薪資帽126%
底於此線才有全額中產跟雙年特例
・第二層
約薪資帽134%
低於此線才有付稅中產
除了各種交易限制之外
超出第二層最主要的懲罰是七年後的首輪不能交易,累犯強制倒數
由於對NBA交易而言 選秀權是主要籌碼不能動用會卡死補強
2.薪資下限的判定時間點修正
從常規賽季結束後改成開季之前造成影響
原本有些球隊是簽爆續爆季中再找還沒填到薪資下限的球隊倒薪資
新CBA之後所有球隊都是至少cap90%開季不會有大量薪資空間接收薪資
3.設立次輪新秀特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