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海麻美
7小時
現代條文寫得太死就會去人性化
古代一直係用情節同常理去判決
咁樣絕對唔係"落後"
現今亦絕對唔係"進步"
yup, 現今嘅人對"進步", 將人性排除在外, 因為佢哋將情理嘅責任外判俾法律.
乾隆用情節同常理去判決, 因為佢感到自己作為管治者嘅責任不可或缺.
人類發明好多工具去幫自己處理生活嘅事, 法律亦係呢種工具, 背後係各種「約定俗成」,
呢單案, 五個男被告就算傾盡全力去呼喊去描繪自己當時受到嘅委屈同羞辱,
但因為我哋過於相信法律條文係判斷情理嘅依歸, 最終我哋漠視咗五個男被告.
而選擇相信法律條文下嗰個女仔係受害人...
我哋都被繁文縟節引導...而將情理責任外判咗俾法律.
白左預設左「女性」係永遠受害者
仲寫入條文入面偷換概念![]()
簡單啲來講已經係對男性有罪推定
up緊,就快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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