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金.週芷琪
1小時
未授權下被續36個月長約
翁靜晶投訴電訊商做法犯規
「就算你俾個皇帝我做,你都要得我同意呀!」
難過cut有線 網民感同身受
「要cut就本人都cut唔到,要續約你求其搵個人」
#翁靜晶 經常在其網上節目《危險人物2.0》探討個案,日前她出片分享自己成為研究對象,繼「希特拉都cut唔到有線後」,自己無端被 #電訊商 續約36個月,為追查真相親自到門市搵答案。
由於經常收到詐騙電話,翁靜晶多次表示「我一向都唔聽電話」,但上月底卻忽然收到通知,其私人電話號碼已成功 #續約 36月,她形容事件「really suspicious(相當可疑)」,反問:「唔聽電話點續約?」她懷疑身份被盜用之餘,亦不滿電訊商未經本人確認下開出合同,並拋出金句:「就算你俾個皇帝我做,你都要得我同意呀!」
翁靜晶細問下發現,原來電訊商是透過她的 #秘書「蕭太」確認合同,但她質疑做法正當性,並留言解答網民疑惑:「法律的關鍵處在哪裏,關鍵的地方是 #合約 必須 #本人同意 才可以續約。客戶的秘書或家人,都不可以代表客戶去同意的。」
由於合約風波經常發生,引起唔少網民共鳴,有網民就留言:「要cut就本人都cut唔到,要續約你求其搵個人,搵隔籬個同事問佢就得,真係勁過cut有線。」獲翁靜晶貼堂讚講出重點。
電訊商其後罕有地在社交平台公開回覆,重申「本公司服務人員致電聯絡相關電話號碼之擁有人,詢問續約一事。其後由其秘書接聽及指出由其負責處理相關事宜,在經核對資料並按其秘書同意下,本公司為該號碼辦理了36個月的續約安排。」約一星期後才與該號碼之擁有人取得聯絡,達成協議將合約改至24個月。
惟翁靜晶轉發電訊商回覆時,質疑對方將「秘書同意」等同於「本人同意」,強調簽任何合同都須要有當事人同意:「如果秘書可以未經老闆同意,就幫老闆簽賣身契,豈不是世界大亂?沒有正式授權,任何人都不可以代表另外一個人,去簽任何合同的。就算是夫妻,沒有正式的授權書,也不可以代替另一方去訂立合同的。這個是法律問題,不是溝通問題,不可以偷換概念。」她亦公開電訊商的聯絡電郵,對方稱會檢討續約及授權程序。
#娛壹
翁靜晶投訴電訊商做法犯規
「就算你俾個皇帝我做,你都要得我同意呀!」
難過cut有線 網民感同身受
「要cut就本人都cut唔到,要續約你求其搵個人」
#翁靜晶 經常在其網上節目《危險人物2.0》探討個案,日前她出片分享自己成為研究對象,繼「希特拉都cut唔到有線後」,自己無端被 #電訊商 續約36個月,為追查真相親自到門市搵答案。
由於經常收到詐騙電話,翁靜晶多次表示「我一向都唔聽電話」,但上月底卻忽然收到通知,其私人電話號碼已成功 #續約 36月,她形容事件「really suspicious(相當可疑)」,反問:「唔聽電話點續約?」她懷疑身份被盜用之餘,亦不滿電訊商未經本人確認下開出合同,並拋出金句:「就算你俾個皇帝我做,你都要得我同意呀!」
翁靜晶細問下發現,原來電訊商是透過她的 #秘書「蕭太」確認合同,但她質疑做法正當性,並留言解答網民疑惑:「法律的關鍵處在哪裏,關鍵的地方是 #合約 必須 #本人同意 才可以續約。客戶的秘書或家人,都不可以代表客戶去同意的。」
由於合約風波經常發生,引起唔少網民共鳴,有網民就留言:「要cut就本人都cut唔到,要續約你求其搵個人,搵隔籬個同事問佢就得,真係勁過cut有線。」獲翁靜晶貼堂讚講出重點。
電訊商其後罕有地在社交平台公開回覆,重申「本公司服務人員致電聯絡相關電話號碼之擁有人,詢問續約一事。其後由其秘書接聽及指出由其負責處理相關事宜,在經核對資料並按其秘書同意下,本公司為該號碼辦理了36個月的續約安排。」約一星期後才與該號碼之擁有人取得聯絡,達成協議將合約改至24個月。
惟翁靜晶轉發電訊商回覆時,質疑對方將「秘書同意」等同於「本人同意」,強調簽任何合同都須要有當事人同意:「如果秘書可以未經老闆同意,就幫老闆簽賣身契,豈不是世界大亂?沒有正式授權,任何人都不可以代表另外一個人,去簽任何合同的。就算是夫妻,沒有正式的授權書,也不可以代替另一方去訂立合同的。這個是法律問題,不是溝通問題,不可以偷換概念。」她亦公開電訊商的聯絡電郵,對方稱會檢討續約及授權程序。
#娛壹
up緊,就快得![[sosad]](/faces/sosad.gif)
如果係公事,即係代表公司,秘書可能代表老闆的口頭協議,咁都有理由,但如果係私人事務,公司秘書出面處理又真係有爭議性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