吊勼共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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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以為,恆大的故事已經結束。
但最近,一場更複雜的較量正在香港上演。
主角不再是許家印,而是香港證監會、恆大清盤人和普華永道。
今年4月,香港證監會與普華永道香港達成協議。雖然普華永道沒有承認法律責任,但同意拿出10億港元,賠償恆大的獨立少數股東。作為交換,香港證監會承諾不再採取進一步行動。同一天,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也對普華永道處以3億港元罰款,並限制其未來六個月承接新客戶。
事情原本似乎已經告一段落。
但恆大清盤人並不認同。
他們近日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復核,要求宣佈上述協議違法、無效,並認為香港證監會超越了自身權限。
在清盤人看來,根據香港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,涉及市場失當行為的賠償,應當經過法院程序,由法院下達賠償命令,而不是由監管機構直接私下和解。換句話說,香港證監會在他們看來,繞過了司法監督。
更重要的是,這場爭議背後,其實隱藏著一個更大的問題:
到底誰應該優先獲得賠償?
按照正常的清盤順序,債權人擁有優先權,只有債權人全部獲得清償之後,如果還有剩餘資產,股東才能分配剩餘價值。
而恆大清盤人的評估顯示,恆大的債務規模已經達到3500億港元,未來能夠追回的資產遠遠不足以覆蓋負債,這意味著普通股東理論上幾乎不可能獲得任何清償。
因此,在清盤人看來,香港證監會與普華永道之間的協議,實際上讓股東獲得了優先地位,這與清盤制度的基本原則相衝突。
與此同時,恆大清盤人還在另一條戰線上追討普華永道。
今年5月,他們正式起訴普華永道國際、普華永道香港以及普華永道中天,索賠金額高達570億元人民幣。這已經成為香港歷史上金額最大的企業訴訟之一。
彭博報道稱,目前各方都在爭奪普華永道可能承擔責任所對應的資金。
甚至有消息稱,由於面臨越來越大的法律和財務壓力,部分普華永道地方合伙人已經開始研究如何保護個人資產,以防未來責任進一步擴大到個人層面。
所以,今天的恆大事件,早已不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破產那麼簡單。
它已經演變成一場關於監管權力、司法監督、受償順序以及責任邊界的複雜博弈。
從開發商,到審計機構,再到監管機構,沒有人能夠輕易置身事外。
房地產時代留下的最後一課,或許不是房價,也不是債務。
而是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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