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秋岳再世
7小時

化學老師涉性侵女生5年案續審,現已21歲的女事主,今(12日)續在荃灣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作供,她提到所讀中學的儲物室及化學室,均是他與被告私會的地方,與被告相處的5年間,至後期口交等性接觸已變得日常,次數亦頻繁,被告甚至不會問她意見,即使問亦未必會尊重她,她有時會以拖拉來表示抗拒,有次她真的發脾氣,被告最終自瀆解決。事主又稱,當時覺得一下子拒絕被告太殘忍,但保持有性接觸的朋友關係又很痛苦,並認為被告破壞了她的校園生活。
被告鄭漢斯(30歲,教師)被控9項非禮罪,指他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,於粉嶺中心停車場、元朗某住宅、元朗某地方及香港某學校,九度非禮年齡為14至19歲的X。被告鄭漢斯是事主X讀中學時的老師。(陳蓉攝)被告鄭漢斯否認非禮女生,在荃灣法院受審。(陳蓉攝)曾問被告可否不用口
X繼續作供指,她曾在被告家留宿,翌日起床後,被告向她表示:「阿妹你好耐無幫我用口啦?」她稱當時心想:「可唔可以唔用口,用手都得呱?」最終她先是為被告口交,在射精時則轉為手淫。被告叫走女同學製造獨處機會
在2023年8月,X、被告及另一位女同學回校上課。X稱,被告下課後會叫該女同學先走,剩下他倆獨處。X形容,該化學室沒有冷氣,她和被告都很熱。被告會跟她有攬和親吻等親密行為,亦會要她手淫和口交。X稱,被告會捉住她的手為他手淫,她稱「無理由一支箭跑走」,但會以拖拖拉拉來表示不情願。她強調,被告沒有詢問過其意願。X曾以拖拉來表示抗拒
在2023年8月,X約被告食米線,該時段較多人,二人改為外賣,並一起在被告的車上進餐。其後被告駕車至燈光昏暗的偏僻地,要求她到後座吃飯,然後要求事主手淫及口交。她雖然不願意,但未有表露,僅以拖拖拉來表抗拒。發脾氣表達不滿 被告改為自瀆
至2024年6月6日,被告約X到元朗形點商場,其後再度駕車至某偏僻地,被告要求X為他手淫。起初X有照辦,惟其後她少有地發脾氣表達不滿,亦有鬆開手,後來被告改為在車上自瀆。中學畢業是個解脫
X曾就與被告的關係與朋友訴苦。至2024年6月尾,她認識了男友Y,並與他傾訴與被告的感情瓜葛,指二人以兄妹相稱,被告又對她有戀愛投射,令她很困擾。X在男友建議下,向風雨蘭求助。X又補充指中學畢業對她而言是個解脫。覺一下子拒絕對被告太殘忍
控方另引述訊息記錄指,X曾嘗試與被告劃清界線,指二人的關係:「Just兄妹,好純粹,無其他。」又稱不想再與被告有性接觸。X稱,她覺得一下子拒絕被告太殘忍,但保持有性的朋友關係亦又很痛苦,故以兄妹的稱呼來維持表面的和平。X稱,曾對此感到憤怨,覺得被告破壞了她的校園生活。後期性接觸變日常化
up緊,就快得
![[sosad]cl](/faces/clown/sosad.gif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