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憐花
10日
【明報專訊】一名37歲文員涉嫌於2024年通過網絡平台與一名13歲女童聊天,後來與她性交。該文員被控一項「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」罪,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,控方傳召女童X作供,辯方稱被告對女童年齡的判斷或受其朋友影響。
Ig對話曾提「放學」
被告鄧文廸(案發時35歲,報稱文員),被控於2024年11月3日在香港一輛私家車上與13歲女童X非法性交。
控方呈上被告與X早期在Instagram的對話截圖,當中X曾提及「放學」,被告回應她「咁早」及「我返工中,未必有時間回應你」,X亦曾提及「考試」。在主問下,X稱曾告知被告自己仍在讀書,但忘記具體時間,並指其Instagram帳戶曾上載「返學日常」,包括穿校服及與同學食午飯的照片。
辯方盤問期間擬呈上一張疑似X與被告朋友劉姓男子發生性行為的照片,並解釋指事發前劉曾向被告稱相中人為X,照片內容或影響被告對X年齡的判斷。法官葉佐文形容照片「比較震撼」,建議辯方毋須用於盤問,改為直接詢問事主是否曾與劉發生性行為,辯方最終接納建議。
辯方在盤問時指出,X曾與劉交往,而劉曾向被告稱自己不時與X發生性行為。X在盤問下稱二人僅是朋友,並否認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。
原文網址: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pns/%e6%b8%af%e8%81%9e/article/20260611/s00002/1781111695850
Ig對話曾提「放學」
被告鄧文廸(案發時35歲,報稱文員),被控於2024年11月3日在香港一輛私家車上與13歲女童X非法性交。
控方呈上被告與X早期在Instagram的對話截圖,當中X曾提及「放學」,被告回應她「咁早」及「我返工中,未必有時間回應你」,X亦曾提及「考試」。在主問下,X稱曾告知被告自己仍在讀書,但忘記具體時間,並指其Instagram帳戶曾上載「返學日常」,包括穿校服及與同學食午飯的照片。
辯方盤問期間擬呈上一張疑似X與被告朋友劉姓男子發生性行為的照片,並解釋指事發前劉曾向被告稱相中人為X,照片內容或影響被告對X年齡的判斷。法官葉佐文形容照片「比較震撼」,建議辯方毋須用於盤問,改為直接詢問事主是否曾與劉發生性行為,辯方最終接納建議。
辯方在盤問時指出,X曾與劉交往,而劉曾向被告稱自己不時與X發生性行為。X在盤問下稱二人僅是朋友,並否認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。
原文網址: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pns/%e6%b8%af%e8%81%9e/article/20260611/s00002/17811116958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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